全校退休教职工:
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已完成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经省财政厅预算审核,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已审批完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调整时间
(一)调整范围
我校正式退休教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和住房补贴。
(二)调整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
二、兑现时间
统筹内补发部分已于2023年7月24日打入退休教职工个人账户,统筹外补发部分将于2023年7月31日前打入教职工个人账户。统筹内和统筹外补发月数均为7个月。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2023年8月兑现。
联系人:唐彬
联系电话:86390184
人事处 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