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在第39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我校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单位推荐1名人选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经学校评议后,确定1名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人选上报省教育厅。
各单位请于6月12日14时前,将下列五项材料纸质版报送到西区教学主楼E0411,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1.《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 1)。
2.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 1 份。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 5份。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 5000 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4.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 2/3,照片尺寸为 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 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5.推荐人选关键信息表(见附件3)。
三、推选要求
1.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2.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联系人:王宏健
电 话:86390187
附 件:
1.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3.推荐人选关键信息表
人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