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进一步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现将近期国内高校违反师德师风部分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望广大教师引以为戒,坚守师德底线,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1.合肥师范学院副教授陈某某发表不当言论事件
2023年2月18日下午,有网帖称,合肥师范学院副教授陈某某在某中学作感恩和励志演讲时,多次发表功利性和低俗言论,过程中因内容不当,引发师生不满,被当场制止。后经多方证实,该网帖属实。事发后,该省教育主管部门已责成陈某某所在高校党委成立调查组对陈某某进行调查。目前,该校已经对陈某某做出停课处理。
2.山东政法学院教师支某在朋友圈对话时发表不当言论事件
该校教师支某与一名马姓男子在朋友圈对话时发表侮辱女性等不当言论,经查属实。针对以上情况,该校决定:将支某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停止其一切教学活动;由其所在党总支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取消支某本年度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人才计划申报等方面的资格;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辽宁大学教师何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
该校教师何某通过微信多次对学生进行性骚扰被实名举报,经查属实。何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该校给予何某免职处理,调离工作岗位,移交学校纪委立案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撤销其在辽宁大学期间所获各类荣誉、称号。给予其所在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副书记诫勉谈话,责令院党总支向校党委作书面检讨。
4.上海中医药大学马某学术不端问题
经查,马某使用他人申请书内容申报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存在抄袭他人基金项目申请书的问题。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四十条,撤销马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取消马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2022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给予马某通报批评。
5.重庆大学宋某某在项目评审期间存在请托、打招呼等问题
经查,宋某某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期间,向多位其猜测可能是评审专家的学者发送微信,请求对其给予关照。宋某某存在请托、打招呼行为,违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科研诚信承诺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五次会议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15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撤销宋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宋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2年(2022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给予宋某某通报批评。
教师工作部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