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理工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西、南、东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64.44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8.3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专任教师1684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13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省级青年教学名师2人,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2人,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8人。
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1个,其中,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10个、国防特色学科方向布局5个、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
哈尔滨理工大学诚邀青年英才加盟,携手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三、岗位待遇
(一)国家提供100-3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
(二)可聘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人才实际需要支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相应的实验办公用房、团队进人指标、博士后指标,以及博士、硕士导师资格和招生指标。
(三)聘为B类领军人才,提供安家补贴不低于150万;科研启动金(含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类不低于500万;年薪60万起。
(四)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绩效考核奖励,上不封顶。
(五)提供特价房源或过渡性住房。
(六)协助解决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特别说明:对于未入选人员,可经学校综合评议纳入相应领军人才培育梯队,提供优厚待遇和支持条件。
四、申报方式
(一)有意向者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提交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二)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科技处将派专人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申请人可以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学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有意向的青年学者,请提前联系,以便获得详细信息和申报指导。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谷松0451-86390186;13796683816
科技处:燕红0451-86390143;1393646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