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250号),经人社厅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校韩曼舒和赵培轶获得资助。
姓 名 | 单位 | 资助类别 | 资助金额 |
韩曼舒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启动类 | 5万元 |
赵培轶 |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 | 启动类 | 5万元 |
现资助经费已经划拨至我校账户,请相关人员到人事处E0411领取经费记录本。
联系人:谷松
联系电话:86390186
人事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