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职工到岗及考勤情况的通知

发布者:王宏健发布时间:2023-08-17浏览次数:159

各单位(部门):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请各单位(部门)报送2023年度秋季学期开学教职工到岗情况。现将到岗及考勤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实行全员考勤,开学第一周报送教职工到岗情况,每月初报送上一个月教职工考勤情况。

2.2023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请假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现行考勤管理办法进行。

二、工作要求

(一)报送开学初教职工到岗情况

各单位(部门)将电子版《XXX单位(部门)开学到岗情况汇总表》于822日(周二)17时前通过校内办公“单位(部门)考勤汇总流程”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请假佐证材料由本单位留存备查。

(二)报送每月考勤情况

各单位(部门)将电子版《XXX单位(部门)XX月考勤汇总表》于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17时前通过校内办公“单位(部门)考勤汇总流程”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请假佐证材料由本单位留存备查。

(三)有关说明

1.各类人员须线上请销假,将请假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并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请长期病假(单次或累计请假时间超过2个月)的人员填写纸质版《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审批。《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及请假佐证材料在人事处登记后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2.各单位(部门)督促所属已请假教职工按审批权限完成销假或续假相关手续。

3.XXX单位(部门)开学到岗情况汇总表》及《XXX单位(部门)XX月考勤汇总表》中缺勤的教职工须在“请假原因”栏注明请假原因、填写请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勾选请假类别。

4.各单位(部门)所属教职工均纳入考勤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做好教职工各类请、销假管理和相关佐证材料存档工作。

5.各类人员线上请销假流程如以下图示。

 

  关于报送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职工到岗及考勤情况的通知.zip 

三、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管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考勤工作。

2.个人和单位(部门)在考勤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处劳资科:教学主楼E412

  系  人:王海鹏

联  系 电 话:86391120

 

 

附件:1.XXX单位(部门)开学到岗情况汇总表》

      2.XXX单位(部门)考勤汇总表》

      3.《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4.《哈尔滨理工大学销假单》

  

  

关于报送2023年度秋季学期教职工到岗及考勤情况的通知.zip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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